三中案一審出爐 馬英九獲判無罪

2 年前

台北市 / 黃佩華 劉俊男 陳藝緯 報導

前總統馬英九被指控,主導國民黨賤賣中廣、中視和中影,害國民黨損失高達72億元!雖然檢察官認為,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,但馬英九否認犯罪,而且堅持全程合法。台北地院今(27)日一審宣判,起訴的6名被告當中,只有前立委蔡正元被依業務侵占判3年6月,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部分判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
纏訟3年多的三中案,前總統馬英九每次開庭都有到場,他被指控在中投與光華公司董事長張哲琛、總經理汪海清,兩人的協助下,在廣電法時限前,國民黨退出經營的媒體,掩飾實質處分黨產,用天龍八步的複雜交易內容賤賣黨產,國民黨損失72億元,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。

法院審理過程,檢察官認為馬英九居於全案的主導地位,卻一再推稱不知道交易細節,濫用財會術語扭曲犯罪行為,犯後態度不佳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,應該要沒收不法所得,但馬英九強調,就任國民黨主席前後就宣示盡快處理黨產,他是看券證才知道交易的具體過程,也有不斷要求要合法,包裹出售股權符合國民黨和中投利益,還強調守法錯了嗎。

全案只有前立委蔡正元被判刑,太太和岳父,一審都無罪,蔡正元被依業務侵占,判3年6月徒刑,違反商業會計法,被判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法官認為他利用交易的機會,侵占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權3500多萬元,用來清償、房貸和競選立委廣告託播費,將近三億的犯罪所得全沒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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