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班吃鹹粥遇車禍 法院認證「算職災」

3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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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 / 蕭雅心 劉漢生 許文男 報導

台南一名66歲老翁,在值完大夜班後,下班先去喝了一碗鹹粥當早餐,卻在回家途中不幸發生車禍,事後申請職災理賠,勞保局以他繞去的鹹粥店不在回家路線上等理由,否決申請,老翁覺得不合理一狀告上法院,法官認為,對於一位長年住台南的年長者下班後,喝一碗鹹粥是一天的小確幸,應考量在地人生活的習慣,因此判決勞保局敗訴。

熱呼呼鹹粥,虱目魚放滿滿,配上澎派用料,來上一碗就是台南人,最滿足的早餐,店家說:「下班過來吃個飯再回去休息,滿常見的。」台南就有一名66歲老翁,值完大夜班去吃了鹹粥,卻在回家途中發生車禍,事後申請職災,卻被勞保局認定不是在順道路線上的用餐行為,駁回申請,但老翁一狀告上法院後,法官以「吃鹹粥是一天的小確幸」為由,判勞保局敗訴。

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說:「台南一個年長者,他的生活習慣是大夜班下班後,繞個幾分鐘四到五分鐘去吃早餐,是符合適當的情形。」民眾說:「我過來吃飯差半小時的吃飯時間,都可以通融,不用特別計較這一點時間。」勞保局專員馬襄玲說:「這個個案我們後來也依據法院的判決,勞保局就改核案職業災害。」律師陳欽煌說:「其實不一定要是最短距離,一般我們日常生活中合理的範圍內,法院都可以把它認定成職災,但是這部分其實很個案判斷,像其他有些個案如果,他跟上班的方向完全是反方向,就會被排除掉。」

律師就解釋,因為合理通勤時間路徑上,發生事故都算職業災害,這一次法官認定,鹹粥是台南小確幸,案件判決曝光,也引起熱烈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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