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公務員身分」不能組消防工會 政院將和考試院研商

8 個月前

台北市 / 陳詩雅 陳建達 報導

別再用殉職換改革,是許多警消人員的心聲,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,要求政府開放消防人員籌組工會,他們認為消防人員一樣是人,不能因為具有公務員身分,就不受到職安法的保障,行政院表示,需經通盤考量,將和考試院研商,積極尋求可能的政策方案,我們也來看鄰近的南韓,他們已經在2021年就成立了消防員工會。

南韓消防員力挺台灣消防員也籌組工會,2021年南韓消防員可籌組工會了,2年過去了台灣還是不行,2014年南韓發生了世越號船難等事故,讓南韓社會開始注重消防安全問題,2015年南韓透過修法,有效增加消防員的裝備預算,2002年台灣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,允許公務員組協會,但不能參與罷工,2004年南韓全國公務員工會,為了抗議政府限制公務員的勞動三權,舉行史無前例的大罷工,2020年南韓消防人員組工會合法化,承認消防員的組織與集體談判權,2021年正式成立消防員工會。

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祕書長陳彥凱說:「困境其實是在於,政府機關對於公務員的部分,權益的重視上面仍然是非常的不足,消防人員有開放組織工會的,包括說法國英國那甚至是南韓。」2021年美國紐約市規定,市警局和消防局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,當時紐約市消防員工會就發起遊行抗議,不滿疫苗強制令,英國則有消防隊工會FBU,成立於1918年10月1日,是英國最古老的專業工會之一,擁有悠久的歷史。

記者VS.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祕書長陳彥凱說:「(組工會你以後就能罷工?),台灣的罷工其實是有相對應的限制的,那例如說公部門的工會,那會有這個必要服務條款。」像是美國大多數的州政府都禁止公務員罷工,英國《工會法》明定,經投票獲得半數的支持,並於罷工行動前14天告知雇主,法國《公務員權利義務法》第10條;在法律許可範圍內,公務員有罷工的權利。

台灣消防員具公務員身分,根據國內法規不能籌組工會,但一樣是人,是否也應該受到職安法的保障,如果是修法勢在必行,行政院表示,將和考試院研商,希望在兼顧穩定公務體系,及提昇消防員權益的情況下,精進對於消防員的保障,但何時會有答案,就怕還是未來進行式。

原始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