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駕駛"擋道"被迫違規繞道挨罰? 警方:依個案評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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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中心/莊舒婷、呂彥頡 高雄市報導

開車的時候,有時候會遇到其他民眾違規停車,導致要通行時,無法依規定通過,只好違規跨越雙黃線,或是要右轉只能從左轉車道,種種被迫的違規行為,究竟會不會開罰?警方表示會依據個案來評估,如果是不得已的就不會罰。


其他駕駛「擋道」被迫違規繞道挨罰? 警方:依個案評估銀色車輛開在左轉道,卻打右轉方向燈右轉。(圖/民視新聞)

一輛小貨車停在紅線上,搬運植物、花盆,路過的汽機車,紛紛靠旁邊閃避,一輛遊覽車明明開在左轉車道,結果卻打右轉方向燈往右轉,另一部銀色汽車,也是同樣情況。因為有人違規,所以其他車輛只好跟著違規,事發地點就在高雄新興區七賢一路,附近是海產店,時不時就會有民眾違停,導致想右轉的車輛,被迫只能開在左轉道,違規右轉。民眾說,要大家互相體諒,他這邊剛好停一台車在這,他當然是會偏過去。民眾說,稍微跟他講一下,或者是按個喇叭提醒一下。

其他駕駛「擋道」被迫違規繞道挨罰? 警方:依個案評估道路旁邊停滿汽車,車輛通行只能跨越雙黃線。(圖/民視新聞)

類似路段不只這裡,再看到其他街道。馬路中間是雙黃線,旁邊停了整排汽車,道路寬度縮小了,或是像這樣紅線臨停,同樣縮減道路寬度,種種類似情況,都可能導致車輛想通過,只能違規跨越雙黃線。民眾說,繞過去我確定我一定會過雙黃線,我一定會被罰。民眾說,啊那就違規了啊,不然怎麼辦,啊就看運氣啊,看他有沒有照到啊。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林右庭表示,駕駛人行駛時,如遇前方車輛交通事故,違規停車等原因,致不得已只能以跨越對向車道方式通過,雖有違規跨越雙黃線行駛態樣,惟經個案審認係出於前方車輛佔據車道,致僅能跨越對向車道通過,核其有不得已之阻卻違規事由而不予處罰。警方表示,如果違規行為是不得已的就不會罰,而如果是遭民眾檢舉,警方也會依據個案衡量當時情況,不過類此的違規行為雖然不處罰,還是有風險,警方提醒一定要請駕駛人盡量避免,如果不得已,也要注意對向來車動態,確認當下情況安全才通過,維護自身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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