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靠小額消費洗發票! 符合「4要件」獎金將追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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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
不少人喜歡蒐集發票兌獎,但如果是刻意「洗發票」可不行!如果民眾刻意買大量的1元塑膠袋,或是分批小額消費,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的統一發票,就算中獎也會被追回獎金,另外國稅局也表示,如果是網路賣家,取得大量小額的運費發票,應該要打上統編,有「營業行為」依照法規本來就不能兌獎。

買東西拿發票,讓消費者期待能夠中獎成為幸運兒,但如果刻意多拿發票,小心就會被國稅局盯上。一排6瓶的養樂多,明明可以一起買,卻故意一次拿一瓶結帳,就為了拿到6張發票,這種不正當消費,以迂迴取巧方式提高中獎機率,就會有洗發票嫌疑。

但如果是大家一起團購小額商品,考量到退貨便利性,逐筆開立發票,只要查明確實有團購事實,國稅局就不會追回獎金,但如果網購業者訂單多,需要分批宅配,拿到大量小額的運費發票,會不會有違規疑慮,台北國稅局銷售稅組股長呂小姐:「如果是營業人取得統一發票的話,原則上以統一發票相關的辦法規定,應在統一發票上方,載有買受人的統一編號之公司的統一編號,買受人如果為營業人的話,就不適用給獎辦法的規定,就不會有給予獎金的情形了。」

國稅局強調,都會依個案情形認定,如果有正當理由就沒問題,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,取得大量統一發票,發票金額微小,且當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,就會被認定有洗發票嫌疑,應追回中獎獎金,透過查核機制,就是要遏止有心人士藉機鑽漏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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