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口湖鄉長林哲凌 涉向光電業索賄一審判1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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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視新聞/蔡松霖 雲林報導

雲林縣口湖鄉前鄉長林哲凌,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400萬元,31日上午,雲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,判他有期徒刑10年、褫奪公權8年,而判決書中,法院更提到,他身為地方首長,應該為地方謀利,沒想到卻起心動念,彷彿是「雲林版官場現形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