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檢辦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等5人聲押禁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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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 / 劉漢生 陳建邦 報導

台鹽綠能公司涉光電弊案,昨(22)日檢調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,帶回34人連夜偵訊,檢調懷疑陳啟昱等高層人員與包商共謀詐財,經過漏夜偵訊,陳啟昱等5人涉特別背信等罪嫌,檢方認為有串滅證之虞,聲押禁見。

民眾黨立委黃國昌,5月開記者會表示,台鹽綠能公司弊案重重,導致嚴重虧損,台南地檢署昨(22)日,搜索台鹽綠能公司32個處所,帶回34人連夜偵訊,在今(23)日清晨聲押,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,蘇姓前總經理等5人。

台南市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說:「5名被告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,第171條第1項第2、3款特別背信罪嫌,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」另外還有6位涉嫌相關人士,以10萬到30萬元不等交保,台鹽公司代理發言人蘇薇說:「公司營運一切正常,公司已於去年和今年,主動將資料移送檢調。」

台鹽公司表示將配合一切調查,不過如今又爆出,台鹽在嘉義縣義竹鄉轉投資的,一處漁電共生工程案,四年前就已經動土,至今卻還遲遲沒有完工,嘉義縣義竹鄉長黃政傑說:「在過程中當然就很多,跟漁民之間的一些糾紛,之間包括了中央能源署的部分也有派工作站,在一直這邊協助去溝通。」

不過當初工程合約簽訂,涉及鉅額違約金賠償,原本違約金是承包總價的50%,卻被修改成,承攬總價10倍的罰款性違約金,讓經營風險擴大,不過整起案件,還有待檢調進一步調查釐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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