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締中秋違法放煙火 台南開出7張6千元罰單

1 年前

台南市 / 劉漢生 報導

中秋節除了烤肉之外,台南人還會放煙火,台南市環保局今年就一連3個晚上強力取締,雖然被開單的民眾說,不知道晚上10點以後就不能放煙火,但還是要收下罰單,環保局總共開出7張、每張6000元的罰單。另外,安南區海佃路上這段畫面還引發安全疑慮,2名男子拿著自製的煙火砲台,直接在大馬路上朝天空中施放,不只發出巨大聲響,不斷高速噴射的煙火讓路人經過都覺得好危險,環保局表示,影片內容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,最重可罰10萬元。

2支噴槍掃過去,短短1秒鐘,炮竹煙火瞬間齊發、不斷高速噴射,就像機槍連發,而且火藥量很大,煙火集中的程度跟大砲沒兩樣,也因為後座力太大,兩個人一度控制不了,角度降低差點射進民宅。非當事民眾說:「滿危險的啊因為他剛好又在大馬路邊,可能如果有人經過的話不小心可能也會有受傷的疑慮,很危險啊,如果有車騎過去的話會危險,(會覺得很誇張嗎)很誇張。」

民眾疑似把高空煙火彈全部黏在一起,組成一個像是火箭的砲台,直接一人一邊,拿噴槍瞬間引燃,火力之大,一度被誤認是放蜂炮。台南市第三分局副分局長陳勇志說:「這個行為已經可能涉及到刑法的公共危險罪,目前本分局已經初步掌握施放蜂炮的民眾,將陸續通知到案說明。」放煙火放到觸犯刑法,恐怕始料未及,而且還有罰單,等著他們收。

台南市環保局稽查檢驗科科長張仕音說:「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規定,我們後續會依檢舉人的影片查證行為人後,依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告發,可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」環保局在中秋連假期間連續3天前往安平觀夕平台以及黃金海岸,針對超過晚上10點還在燃放炮竹煙火的民眾開出每張6000元罰單,累計共7張,再次違反的話,會再持續加倍裁罰,直到上限3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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