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刑人領用3倍券 法務部規劃多方案

4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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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
振興經濟三倍券,全台灣人都可以領取,所以這其中也包括,正在監所服刑的6萬多名受刑人,不過受刑人因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要如何領取或者使用,就成了要研擬的配套措施,法務部目前規劃了好幾種方案,也會和經濟部聯繫討論,考慮可能把監所的「消費合作社」納入使用店家。

三倍券全台灣的人都能領,包括全台灣監所裡面,還在服刑中的受刑人,也都有領取的資格,但受刑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除了要思考如何領取,而領了之後又要怎麼使用,就成了需要研擬商討的配套措施,法務部長蔡清祥:「因為他的刑期,如果超過了這個可以使用的期間,那一定要在裡面使用嘛,那這個使用就可以用我剛剛講的,是用機關來代領的方式,還是說交由家屬來領取的方式。」

法務部表示,關於領取方式,目前擬定了三套方案,像是受刑人自行申購,或者委請機關統一申購,也考慮把權利轉讓給親屬,這些都是可能的方法,主要以受刑人的意願為主,不過領了之後,到底要如何使用呢,執行層面上的障礙,礙於受刑人還在服刑期間,不可能拿著三倍券外出,法務部表示,會再跟經濟部討論,希望能制定例外許可的規定,不排除有可能,會把監所的「消費合作社」,納入使用店家,但還有一個方式,就是授權給親屬領取使用,不過這中間都還需要再進一步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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