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台大補習班」挨告侵權 台大:不得擅自使用註冊商標|#鏡新聞

1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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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車站補習街上有50年歷史的「台大補習班」,最近悄悄改名為「台大明明」,正牌台灣大學認為,補習班使用「台大」的名字,侵犯了註冊商標權利,因此提告,一審法官判決補習班敗訴,要支付623萬賠償金。律師也認為,以學校校名當成補習班名字的現象普遍存在,其實都涉及違反商標法,只要學校主動提告,補教業者恐怕都得吃上官司。 (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