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酒害貨輪撞港? 引水人「半年3次肇事紀錄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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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 / 蔡孟峻 邱顯雄 陳信仁 報導

持續追蹤,這名讓大船撞上碼頭的徐姓引水人,領船資歷有10多年,但並不是第一次肇事,去年11月和今年1月,就有2次肇事紀錄,都是因為引導出問題,導致大型商船擦撞碼頭,如今又因為酒後登船引導貨輪駕駛,讓貨輪撞上碼頭!根據現行法規,引水人是顧問身份而不是駕駛者,所以就算酒後登船,也無法可罰。不過按照引水法,若引水人在2年內,犯錯經警告達3次者,最重可收回執業證書3個月。

引水人身穿裝備,一個個上貨輪,一個月薪水至少50萬起跳,如今高雄港發生有徐姓引水人,喝酒引導大型貨輪駕駛方向,最後卻撞上碼頭,領港船人員說:「我已經上船了,你大約什麼時候來接港。」

實際搭上,這位徐船長搭過的領港船,船員們幾乎都認識他,領港船人員說:「(有時)走到船外面,空氣流通的地方抽抽菸啊。」>>>徐姓引水人,已有10年資歷,據了解,去年11月12日,疑似因為機械故障問題,在協助船舶停靠時,擦撞碼頭,而今年1月21日則發生,船舶未平移平靠,再加上這一回20日的事故,已是第三起。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吳主任說:「這是私人行為我們沒辦法管,沒辦法管這部分。」

根據現行法規,引水人在船上屬「顧問」,不是駕駛,因此就算酒後登船也無法可罰,但經航港局再仔細釐清責任,按照「引水法」38條規定,在二年內,犯錯警告達3次者,可收回執業證書3個月,不過矛盾的是,現行規範每次出海前,沒有針對引水人酒測的SOP,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主任張博彥說:「有訂定相關內部的規範,要求引水人檢查所需佩帶的,安全及通訊設備。」

而引水人辦事處表示,將會在法規漏洞的部分,加強補強,也會研議修改規定,否則就算只是動口的顧問,但引導的都是,萬噸的貨輪級大船,只要一出錯,每次都是超級大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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