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屬繳清418萬欠稅 陳庭妮父入獄7天獲釋

1 年前

台北市 / 黃傲天 江煜文 報導

藝人陳庭妮父親日前因為積欠稅金418萬元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拘提至彰化看守所,昨(31)日中午家屬為他繳清欠稅款項,讓他在下午2點 31分時 獲釋,也就是在被管收7天後出獄。

這裡是藝人陳庭妮父親陳奕樑的住處,他因為積欠稅金418萬元,25日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人員管收,而在31日他獲得釋放,結束為期7天的牢獄生活。釋票上的釋放理由是「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」,陳庭妮父親先前說自己已經高齡70歲沒有工作能力,經濟狀況不佳,不願意繳納欠款,但陳庭妮緊急請律師協助後,家屬已經幫他把款項通通繳清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官江佳蓉說:「彰化分署在(家屬)繳清(款項)之後,馬上核發釋票,在今天下午2點31分的時候,已經把這個被管收人釋放。」

陳庭妮日前出席活動時被問到自己父親被管收在看守所的遭遇,陳庭妮當場忍不住落淚說會勇敢會擁抱智慧,還說作為子女希望父母能健康平安,藝人陳庭妮說:「目前沒有辦法聯繫(父親)(最後見面)就是過年。」現在陳庭妮的父親已經被釋放,也能回家度過清明假期,但陳庭妮和經紀人面對媒體關心則是不願再做回應。

原始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