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一點被撞!騎士檢舉5項違規 僅「逆向」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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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 / 蔡孟峻 劉漢生 許達人 報導

這樣開罰單,合理嗎?!日前台南一位民眾騎車行經永康區的「新中街」,有一名女騎士直接從對向車道往他這邊衝過來,差一點就撞上,驚險躲過一劫的民眾,用行車紀錄器畫面,向警方檢舉對方5項違規,但卻只有一張「逆向」的罰單成立,為何其他樣態不成立,在網路上引起熱議,而警方表示,針對沒打方向燈不開單,是因為鏡頭模糊不清,而檢視違規影像,也沒有跨越雙黃線的狀況。

機車行駛在路上,突然間,對向衝來,另一輛機車,接著又騎回,原本的車道,驚險一瞬間,民眾嚇傻,「差那麼一點就撞上了」,非當事民眾說:「好像是全副武裝準備要去投胎。」非當事民眾說:「這個冒失鬼,這樣子撞到的話就會很衰。」

地點就在,台南永康區「新中街」,23日這天,民眾差點被撞,向警方檢舉對方的5項違規,包含,危險駕車、逆向行駛,跨越雙黃線、未打方向燈,及載運貨物不穩妥,但最後,只有一項「逆向行駛」成立開罰。

永康分局副分局長張翊雋說: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處以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。」非當事民眾說:「會滿不爽的啊可是也不能怎樣。」非當事民眾說:「也只能面對事實,(默默吞了)對。」非當事民眾說:「沒有罰金的話,這種事情就會常發生啦,一定要罰錢,因為沒有罰錢人家不會怕。」

台南永康分局,說明另外4項不罰的原因,首先,危險駕駛,是指車子不保持一定方向平穩前行,「故意」不時突然轉動或歪曲行駛,影片中沒有這類行為,因此不開罰,而「載運貨物不穩妥」也不罰,因為這部機車,有將行李箱放置在車斗,沒有掉落也沒有不穩妥的狀況。

另外,審視違規影像後,這部機車行駛到對向車道,並沒有跨越雙黃線,最後,檢舉人前鏡頭模糊不清,後鏡頭影像,該機車行駛到路口沒有分道線處,所以沒有「未打方向燈」的違規事實,永康分局副分局長張翊雋說:「只有逆向的事實成立違規態樣。」警方的認定,跟檢舉人有落差,比對後以逆向事實,最高將開罰18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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