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惡夫長期施暴妻兒 縣府幫討公道!

2 年前

彰化縣 / 賴曼妮 謝忠義 張智鈞 報導

彰化一名男子長期對前妻和6歲的繼子施暴,前妻三度報案,其中一次員警到場時沒遇到當事人,竟然直接離開,受害的前妻懷疑是因為對方家族有權勢,所以警方草率處理,甚至派出所還打電話給她,抱怨越級投訴,讓女子更加畏懼,一直到12月初才在網路上求救。不過她想提告傷害罪,卻過了6個月的追溯期,彰化縣政府出頭替她提起獨立告訴。警方將男子拘提到案,檢察官訊問後,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記者VS.粘姓嫌犯說:「你怎麼可以對小朋友這麼狠為什麼。」對6歲繼子還有妻子長期施暴的粘姓嫌犯,移送地檢署,銬上手銬戴著安全帽,面對記者提問他低頭不語,兇狠氣焰全消失,鹿港分局長郭志豪說:「本分局在今天5號將嫌犯,依涉嫌傷害以及妨害自由等罪,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。」

今年3月,粘姓嫌犯狠踹6歲男童,整段施暴過程被前妻王姓女子錄影拍下報案,彰化警方跨區到台中火速將人拘提到案,但王姓女子還是相當害怕,當事人王姓女子說:「雖然我知道他現在已經被羈押了,我還是很害怕,因為這個撐不了多久,他很快就會被放出來了,他要是被放出來來報復我,我要怎麼辦我要怎麼辦。」

母子倆被當沙包打,多數都發生在去年和今年年初,但施暴畫面12月才曝光,王姓女子當下選擇隱忍,卻超過了傷害罪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的期限,錯過提告時機,但依兒少法第112條,主關機關可以提起獨立告訴,當受虐者的後盾,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鍾泂偉說:「為了保護兒少的一個司法權,以及對暴力的嚴重譴責,故由我們本府由兒少主管機關的立場,向地檢署提起獨立告訴。」

家暴案也引起前立委黃國昌的關注,他在臉書上發文質疑,雖然王姓女子三度報案,但施暴者有權有勢,派出所還責怪王姓女子越級投訴,對此分局公佈密錄器,強調絕對沒有包庇加害人,警方說:「派出所來了。」拿出影片自清,警方也強調,事情都有處理,是因為找不到當事人才會離開,承辦員警也記了申誡處分,只是家暴受害者聽到這樣的說明解釋,心裡恐怕還是難以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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