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/屋主「付錢修繕」揪甘心 港女讚:台灣才會發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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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音中心/施宛瑩報導
台港買賣房屋以及租屋的文化差異大,在香港洽談買賣、出租房屋,都需要透過仲介公司安排,看房還要簽下「地產代理協議書」,如果最後沒有與同一名仲介買房,還會被求雙倍服務費的罰款。來自香港的「徐茱迪」移居在台已一段時日,她透過影片分享在台租屋的經驗,指出在入住之前,發現房屋有漏水情況,向屋主反映後,屋主竟很大方表示「我付錢給你們修好它」,讓Judy直呼「是不是只會在台灣發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