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死偷蕉賊判三年 蕉農嘆不公平:沒想打死對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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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年前屏東高樹發生一起蕉農打死偷蕉賊的命案,楊姓蕉農事後賠償死者家屬110萬元,讓原本的「傷害」致死罪,在二審變成依「妨害自由」致死罪,改判3年。楊姓蕉農仍然不服上訴,不過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楊姓蕉農大嘆不公平,說沒有要打死對方的意思,也已經和對方家屬和解,無奈還是得入監服刑。

被告楊姓蕉農說,「現在台灣的司法就是死者最大,根本就不公平啦(你心裏還是不甘心?),誰會甘心遇到這種事情誰會甘心。」聽到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,楊姓蕉農憤憤不平。事情就發生在4多前,鄭姓男子開著小貨車到屏東高樹鄉一處香蕉園偷香蕉,當時香蕉價格飆漲到一台斤100元以上,車斗上已經放了6梱包好了的香蕉,還是因為輪胎被泥土卡住動彈不得,才東窗事發。

毆偷蕉賊還綁「死豬結」致死 二審判三年蕉農大嘆不公平:沒想打死對方

楊姓蕉農拿著香蕉竹棍打贏拿鐮刀的竊嫌,將人綁在固定香蕉樹的鐵桿上頭,將對方的雙手雙腳拉到身體前方,用死豬結綁在一起,竊賊因為橫膈膜活動受限制導致呼吸困難,2個小時候死亡,楊姓蕉農隨即向警方自首。被告楊姓蕉農表示,「我沒有要讓他死的意思,我也只打他的手跟腳,你驗傷傷部都是手跟腳這裏而已啊,頭部都沒有嘛重點部位都沒有嘛,怎麼可能會知道他死掉呢,知道他會死我就不會這樣了,就趕快將他放開來啦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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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楊男3年8月有期徒刑,高雄高分院考量楊姓蕉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並賠償110萬元,且楊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,犯行情可憫恕,改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。楊姓蕉農不服判決上訴,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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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楊姓蕉農說,「想說看能不能緩刑這種,因為畢竟我們也和解了,我是受害者嘛。」雖然3年已經算是輕判,但楊姓蕉農仍然很失望,沒能爭取到緩刑,也只能服從判決坐牢去。

(民視新聞/洪明生 屏東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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