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3劑選"3+4隔離" 金管會:保險還是要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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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陳奕寧 萬紹安 李其庭 報導

0+7新制今(17)日上路,同住家人確診,接種滿三劑就不用隔離,不會再發居隔通知單。但指揮中心表示,密切接觸者可以自行勾選,自己的疫苗施打狀況,只要不勾打滿3劑,就維持適用3+4政策,會收到居隔通知。這樣「自由選擇」要不要隔離,有產險業者就說,如果保戶自願繼續接受隔離,在保險理賠上,將視為「故意行為」,不會給付隔離補償。不過 金管會 說明,指揮中心只是多給0+7的選擇,3+4有隔離事實,當然要理賠。

0+7新制上路,確診者同住家人打滿3劑疫苗,就不需要強制隔離,不少人擔心少了申請理賠需要的居隔通知書,防疫保險金是不是等於丟進水裡,不過針對是否要隔離,指揮中心也沒把話說死,疾管署預防醫學辦公室防疫醫師陳婉青說:「如果假設他沒有勾選的話,那他就是走3+4的居家隔離方案。」也就是說進入通報系統,可以自行選擇親密接觸者有沒有打第三劑,如果打勾就適用0+7,直接進行自主防疫不會寄送居隔通知書,如果沒打勾就一樣是3+4會有居隔通知,但民眾自由心證保險公司該如何認定。

保險經紀人程睿紳說:「主管機關說了,彈性空間是民眾可以自己做選擇,這樣子就沒有所謂的故意行為論述,如果產險業者以故意行為不賠的話,那我認為未來可能會有爭議的空間。」除了隔離與否的爭議,確診孩童隔離家長也得跟著在家照顧,這樣子的狀況是否適用防疫理賠,保險經紀人程睿紳說:「當初在賣的時候只有隔離跟確診,沒有所謂的陪同隔離該不該理賠,家長要陪同隔離也是因為兒少法,一定要家長陪同。」

理賠爭議不斷立委高嘉瑜也痛批,要是打3劑不理賠,連打疫苗居然都變成對保戶的懲罰,能不賠就不賠的心態對防疫非常不利,金管會則強調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,同住親友一定跟確診者有接觸,符合相關規定就算自行選擇3+4,保險業者也應該理賠,但也有業者擔心,保險人明明可以避免隔離,故意選擇3+4方案不符合保險精神,各家保險公司該如何認定,理賠之亂恐怕也還會跟著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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