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抽脂手術失敗 法院看寫真集判雞排妹敗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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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視新聞/蘇晟維  黃建宇 高雄市報導

雞排妹鄭家純2020年12月,在自己的臉書上貼文指控高雄的元和雅醫美診所,聲稱做過兩次大腿抽脂手術,因為18歲(2012年)時在元和雅做壞了,導致得再找信任的醫美做第二次補救」,事後遭到元和雅提告,並求償300萬元,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日前一審判決出爐,法官勘驗鄭家純當年在做完大腿抽脂手術後拍攝的寫真集《18歲的禮物》,判決鄭家純敗訴,並且應賠償元和雅診所9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