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換臉"再製不雅片 小玉一審判5年6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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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 / 劉奕君 李其庭 報導

百萬YouTuber網紅小玉朱玉宸,涉嫌利用換臉技術,把藝人、網紅,甚至政治人物,包括總統蔡英文,都被移花接木到不雅影片,還在網上販售,被依妨害風化加重誹謗和個資法起訴、新北地院做出一審判決,朱玉宸5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198萬,換句話說,只要繳得出罰金就不用被關。

高雄市議員(無)黃捷說:「幫我們主持公道讓正義可以伸張,總共119位可以得到些許的安慰。」聽到一審判決,高雄市議員黃捷表示安慰,身為換臉案受害者之一的,高雄市議員黃捷,之前還親自北上出庭,替自己和其他被害人發聲,強調不會和解希望法官重判,高雄市議員(無)黃捷說:「再次強調,我絕對不會進行和解,小玉這個加害人,要獲得應有的懲處。」

百萬YouTuber小玉被刑事局查出,使用變臉軟體,把知名女藝人、政治人物、網紅等等,總共119人的照片,移花接木到不雅影片上,還在網路上,採取「會員制」收費,提供民眾瀏覽,主嫌小玉和莊姓助理2人牟利1338萬,檢方依個資保護法、加重誹謗,妨害風化等罪將他和莊姓助理起訴,被告朱玉宸VS.媒體說:「要不要跟被害人道歉,我們講一下好不好。」

之前開庭時小玉還向法官求情,也不斷和被害人道歉希望和解,新北地院一審宣判,依個資法119罪,判小玉朱玉宸,5年6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共198萬元,犯罪所得1200萬通通沒收,而莊姓助理則被判刑3年8月,得易科罰金132萬元,也就是說只要繳得出罰金都不用被關。

立委(民)高嘉瑜說:「對於受害人這當然是一輩子的痛,像這樣變臉影片可能在網路上流傳,這樣子的流傳可能永遠無法刪除。」像這樣變臉影片可能在網路上流傳,這樣子的流傳可能永遠無法刪除,呼籲政府要儘速修法,杜絕影片轉傳,才能真正保護被害人避免二度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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