擬增訂「人頭帳戶罪」 無端販售恐囚一年|#鏡新聞

1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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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工作的方式越來越多元。以前是翻報紙,後來是網路人力銀行,現在更有人在臉書社團上求職。 但對於上臉書找工作,人力銀行業者提醒:如果求職訊息沒有公布公司地址,那很可能就是詐騙集團在騙取你的個資,拿去申辦人頭帳戶。 另外,律師也提醒,法務部已經有增訂"人頭帳戶罪",以後如果民眾拿自己的"存摺"去換錢、或是拿去"賣",就可能被視為詐騙集團共犯,最重:一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(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) 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