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秉樞偷拍施暴高嘉瑜 二審仍原判「關14天可自由」

10 個月前

新北市 / 張至人 陳建達 黃佩華 李其庭 SNG 報導

民進黨立委高嘉瑜,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、偷拍私密照,甚至逼她下跪,近乎凌虐的程度!林秉樞一審被判刑兩年十月,其中傷害罪的部份,判刑八月,不得易科罰金,至於私行拘禁,獲判無罪;他和高嘉瑜都提出上訴,高院二審今(13)日上午宣判,駁回兩人上訴,維持一審原判,全案還可上訴,高嘉瑜說,法律判刑遠遠無法彌補所受到的傷害,無法接受林秉樞故意帶風向,更沒有感受到加害者的歉意和反省。

一得知二審宣判結果,立委高嘉瑜,馬上就出面接受採訪,被前男友林秉樞施暴、還被拘禁在旅館偷拍,可怕的過去,因為司法審理,必須一再回想,上訴被駁回,她無法接受,立委(民)高嘉瑜說:「有很多故意在媒體上帶風向的言論等等,這些都是我們所不能接受,也是我們認為說他沒有悔意的最主要原因。」

林秉樞一審被判兩年十月,二審駁回雙方上訴、維持原判,高嘉瑜說,如何讓加害者真正反省,別再有下一個受害者,是她最主要的原意,和律師討論過後再決定是不是再上訴,林秉樞資料,只是審理期間,林秉樞只坦承傷害,把看高嘉瑜手機訊息、截取私密照片,都是經過對方同意,這是兩人平日的情趣,法律攻防手段,被視為刻意帶風向,高嘉瑜勇敢地站出來,希望替其他害怕受到恐嚇威脅的被害者,繼續再堅持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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