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業務費」支付親友聚餐.團購 消保官貪污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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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 / 徐孟蘭 張智鈞 周大翔 報導

南投一名許姓消保官服務19年,辦過不少消費糾紛案,像是民眾透過訂房網,訂到幽靈房間,或是住宿環境衛生有疑慮,都曾提供建議,但她在今年3月,被檢舉涉嫌使用「縣政推行業務費」,支付個人團購、網購的費用,連跟丈夫、女兒去餐廳吃飯,也用業務費付錢,因為業務費只能用在:為民服務,購買宣導商品,或公務上的餐費,她卻用在私人活動上,涉及貪污罪,被地檢署起訴。

許姓消保官說:「契約的時候,是不是要加粗體字放大。」身穿黑色上衣的,是先前任職南投縣府的許姓消保官,從2004年2月開始服務長達19年,辦過不少消費糾紛案,像是民眾透過訂房網訂埔里民宿,卻訂到幽靈房間,沒得住還被收費,以及民眾到南投國姓旅遊入住的度假村,環境衛生有疑慮,跟官網照片差很大,許姓消保官也提出建議,幫助民眾,但今年初她被檢舉涉嫌公費私用,南投地檢署偵查終結,依法起訴。

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賴政安說: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案件,認定有私人用餐等不實核銷情形,藉以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合計3萬餘元。」地檢署也發現,許姓消保官在調查期間,涉嫌私下連繫多名關係人,試圖串證、滅證,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,調查後更在起訴書載明了,她公費私用的狀況,一是和同事向漁會團購10盒魚產品禮盒,6盒同事的,其餘4盒她帶回家吃或送給親友,以公務為由,涉嫌拿發票申報縣政推行業務費4173元。

另外她上網購買自己和家裡用的物品,和公務無關,也涉嫌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,還有她疑似帶丈夫和女兒,多次到位在台中的王品餐廳用餐,涉嫌報公帳,合計不法所得3萬8585元。

民眾說:「用在自己的身上,知法犯法。」民眾說:「很不好的一個行為。」縣府表示,消保官每月都可以獲得5400元的縣政推行業務費,主要是用在,為民服務的消費,像是購買宣導商品,或是跟公務對象的餐費,以及因公參訪,幫忙購買有發票的農特產品,像是用在私人團購、網購或是和親友,無關公務的餐費就涉及貪污,許姓消保官也因為涉案,今年3月就被縣府停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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