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帶身分證被拒兌獎 男怒推超商店員挨告傷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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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 / 林建鋒 洪年輝 SNG 報導

台中1名男子中了統一發票,因為沒帶身分證被超商女店員拒絕兌獎,男子一氣之下動手推了女店員一把,被對方提告傷害罪,吃上官司,其實統一發票領獎要驗證身分證的規定,是因為過去曾經有民眾偽造假的統一發票,刻意兌換4000元以下、不需要驗證身分證的小獎,因此財政部修正兌獎的作業要點,從今年1月1日開始,不管中獎金額多少,通通都要查驗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才能領獎。

戴著口罩與安全帽的男子,拿著超商女店員的手機跟店長通話,女店員要求拿回手機雙方爆發口角衝突,男子VS.超商女店員說:「要多久啦,給我一下這是我手機,大哥哈囉不好意思,還沒講完啦。」女店員搶回自己的手機之後,準備跟店長回報,男子突然推了她一把。

這起衝突發生在1日下午3點多,警方調查,男子到台中大里一家超商,要兌換中獎的統一發票卻沒帶身分證,依規定不能兌獎,女店員把手機借給他讓他跟店長通話,但是要拿回手機時卻被對方用力推了一下,到超商兌獎發票卻發生肢體衝突,民眾覺得很離譜,民眾說:「情緒管理不當。」民眾說:「不能這樣有什麼事情好好講就好。」

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已經掌握男子的身份,霧峰分局仁化派出所副所長林龍鴻說:「雙方互有爭執過程中,店員遭該名男子動手推一下,致其右肩疼痛。」女店員受傷不願善罷甘休,提出傷害告訴,原本統一發票中4000元以上才需要掃描身分證條碼,但是過去發生多起,有民眾利用小獎不用查驗身份證的漏洞,拿偽造的發票或者偽造的身分證來領獎。

因此財政部修正兌獎要點,今年1月1日起,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才可以領獎,非本國國籍人士,要出示護照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,作為替代,發票的受贈單位也要有主管機關的證明文件,才可以領獎,種種防範作為,就是要避免有心人士冒領獎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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