泳池女員工遭逼離職 錄音曝光「被主管罵狗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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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 / 徐孟蘭 張春峰 謝忠義 報導

彰化員林一間游泳池女員工,不滿公司要她離職,不給資遣費,雙方協商時,她錄音自保,錄下主管情緒失控,對她口出惡言,還對她說:不跟狗生氣,女員工氣炸,將錄音檔放上網路,引發討論。對此業者說錄音檔斷章取義,已經提告,至於資遣費的部分,勞工處要派員訪查,因為不論任職多少時間,只要員工非自願離職,雇主都應該要給資遣費,違法的話可開罰2萬到100萬元。

迎接暑假,彰化員林這間游泳池,拍影片打廣告,招攬民眾學游泳,但游泳池一名楊姓女員工,公開錄音檔,說她被公司主管,逼迫離職,楊姓女員工VS.公司主管說:「我說我不是自願離職,那遣散費的話,基本上三個月以內,我們這邊沒辦法給。」

主管說不給資遣費,讓她不敢簽離職書,另一名楊姓經理疑似不滿,對她口出惡言,游泳池楊姓經理VS.楊姓女員工說:「我跟狗不會生氣,(狗是誰)嗯,我說我跟狗不會生氣。」女員工氣炸,將錄下的音檔,公開在網路上,不少民眾都認為不給資遣費不但違法,罵人更是不對。民眾說:「光罵人這件事情就是不對。」

游泳池賴老闆則在臉書上PO文,說音檔是斷章取義、惡意中傷,游泳池賴老闆說:「那一天我們有報警,我們已經正式提告了。」而游泳池業者疑似不給資遣費,勞工處認為有違法疑慮。彰化勞工處長何俊昇說:「雇主主動請勞工離開的部分,就會產生資遣費,這個依法會有一定法制上的算法,那個無關乎於就職的年限。」

勞工處說,只要是雇主要員工離職,滿一年就要給半個月的資遣費,不滿一年則是依比例給,會派員前往訪查,如果確實沒依法給非自願離職的員工資遣費,可開罰2萬到100萬元,游泳池事後再發出聲明道歉,說是主管情緒不當,也會申請勞資協調,依法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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