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災釀鄰婦亡獲判無罪 家屬遭討補償金加息返還

1 年前

新北市 / 黃品瑄 王承義 報導

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,幾年前疑似因為家裡延長線短路引發火災,造成黃姓婦人命喪火窟,當時死者家屬依法獲得210萬的補償金,但事後王姓男子獲判無罪,新北地檢署回過頭來要補償金,還要求要5%利息,讓家屬覺得很錯愕、也不合理!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家屬免還利息,不過全案還可以上訴。

主機被燒得面目全非,現場一片焦黑,這場大火奪走黃姓婦人的寶貴性命,死者家屬當時拿到了補償金,但現在這筆錢不但要還回去,還被要求給利息,死者家屬說:「非常的錯愕,爸爸完全就那時候開始就睡不著,然後晚上常常跑出去,甚至到甚至有發生一些意外。」

回顧整起案件,要把時間點拉回,2015年7月1日,當時王姓男出門工作,疑似家中的延長線卻短路釀成火災,住在11樓的黃姓婦人來不及逃生死亡,王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,死者家屬也獲得210萬的遺屬補償金,但最後王姓男子被判無罪,新北地檢署認為,既然無罪黃姓婦人就不是犯罪行為被害人,要求家屬還錢,如果沒有在期間內返還就要加計5%利息,死者家屬說:「我跟他不是借貸關係,完全就是說你今天向一個被害人的協會申請,那我們怎麼知道說,一審判有罪二審判無罪就要返還,我們完全沒有想到嘛,金額也很大,那你要我臨時還這個,我們要去哪裡湊。」

對於這樣的狀況,家屬實在無法理解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,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,只有返還補償金的規定因此判家屬免還利息,如今被駁回全案還可上訴,而家屬只希望整件事盡快落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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