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區工程貪污弊案 前少將處長吐回2800萬元

9 個月前

台北市 / 黃佩華 李其庭 報導

國防部軍備局、工程營產處的貪污弊案關鍵人物,就是前少將處長張大偉,他涉嫌在營區統包工程採購案當中,向得標的中華工程公司,索討4500萬元,實際得手2800萬元,雖然他辯稱,把賄款放進金爐燒光了,一審還是被重判12年,上訴後二審審理期間,他主動繳回還沒扣案的犯罪所得,似乎想爭取減刑,但律師認為,他沒有自首或是在偵查中自白,已經錯過了最佳時機。

繳了500萬保釋金,獲得具保停押,國防部軍備局的工程營產處,前少將處長張大偉,刻意低頭走在後面,沒有重獲自由的喜悅,2017年,預算超過30億的福興營區標案,由中華工程得標,當時的少將處長張大偉,涉嫌索賄4500萬,得手2800萬,雖然認罪,但不只推說是廠商主動行賄,還說知道被檢調鎖定後,就燒光2000萬,其他用在裝潢房產和生活開銷,一審被判12年,上訴高院,檢察官認為開庭沒意義,堅持犯罪所得繳回後再審理。

高檢署檢察官21日還特別發文,接到高院書記官通知張大偉已經向高院國庫繳交2800萬元,大家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,律師洪維駿說:「按照目前的情況他可能是想要依照,刑法第57條或第59條,所謂的犯後態度良好來爭取減刑,因為貪污治罪條例裡面減刑規定,要嘛是自首要嘛是偵查中自白,我想他已經錯過這樣的減刑規定,所以目前只能按照犯後態度來爭取減刑。」張大偉的最後一絲希望,就是拚犯後態度,只是他繳回不法所得,是在檢察官出招後,錢燒光的供詞自然不成立,減刑恐怕有難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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