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被漏電路燈電死 家屬提告國賠敗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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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 / 張政慧 彭冠霖 樸星宇 報導

2017年宜蘭員山鄉有名陳姓男子在溝渠旁洗車,卻因為棚架上的燈漏電,讓他當場被電死。家屬認為負責管理路燈的員山鄉公所沒有積極取締及管理有疏失,因此提告要求國賠493萬。但宜蘭地院認為私接電線並不在鄉公所的管理範圍內,加上家屬意外發生兩年後才提告,證據不足,因此判員山鄉公所免國賠。

宜蘭洗車男遭電死家屬難舉證判國賠敗訴,陳姓男子母親說(2017.10.17):「把我兒子給電死的啦,我的兒子沒有了啊。」媽媽在大雨中哭喊自己的兒子遭逢意外,他工作回家路上在溝渠的棚架清洗車輛卻當場被電死,台電人員說(2017.10.17):「對它就是從這邊接過來,然後拉過去圳溝。」意外發生在2017年10月,棚架上這盞私自接電使用的燈線路漏電才釀成意外。

家屬質疑員山鄉公所沒有積極管理取締有疏失,公所則主張私接線路不是公所的設施及管理範圍,路燈及電線也是台電的設備應該由台電管理,加上陳姓男子也沒留意都有過失,家屬雖然搜集了證據反駁,但在意外發生兩年後才提告要求員山鄉公所國賠493萬,被民事庭法官駁回,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說:「私接電源這個區域,並不在員山鄉公所設置及管理的範圍內。」

失去兒子的陳媽媽完全無法接受這結果,陳媽媽說:「明明就把人給電死現在又說是偷接電,偷接電難道是我們接的嗎,身為台電你們都在做什麼,睡著了嗎都不用巡視嗎。」陳姓男子妹妹說:「我們是後來大概兩年才提告,所以現場的照片可能就不像當初這麼完整。」雖然全案還能再上訴但舉證困難,也讓陳家人不知道下一步該往哪裡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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