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美女碩士討嘸錢偕男友殺父 二審仍判無期逃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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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 / 吳烈安 許昱文 楊宗穎 報導

台中一名江姓留美女碩士因為不滿擔任保全的父親,不再資助留學費用,回國後和男友跑到父親任職的國小,合力用榔頭殺害父親,並共同將遺體棄置山區,一審被判無期徒刑,妹妹和媽媽不滿,上訴求處死刑,但現在二審判決出爐,仍然維持一審原判,高等法院解釋,根據一審時2單位鑑定,認為2人都有矯正教化可能,因此不處以死刑,但媽媽聽到消息,還是無法接受,強調會再上訴。

江媽媽說:「無期徒刑替我先生不值。」聽到大女兒二審還是被判無期徒刑,江媽媽無法接受,說還要上訴,江媽媽說:「因為我想要他們死刑,我認為他們是沒人性。」

一定要求處死刑,她的大女兒本來在美國留學攻讀碩士學位,但擔任保全的父親,3年前停止資助學費,引起大女兒不滿回國後偕同男友,跑到父親任職的國小,合力用榔頭殺害父親後,又共同把遺體丟在山區,江媽媽說:「都沒有去看(大女兒)也不可能去,她縱然死我也不會認,因為不值得。」

2人落網後檢方以殺害直系親屬,求處重刑但一審判無期徒刑,江媽媽和小女兒都不接受,上訴求處死刑,但現在二審判決出爐,駁回上訴,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(聲源)說:「手段殘酷泯滅人性,惟被告2人經送2機關鑑定後,均認皆有矯正教化,及再社會化之可能性。」高分院認為依據2單位鑑定,原有的判決沒有不當,維持原判無期徒刑,不過江媽媽和小女兒,都說無法接受將會上訴三審,求處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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