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能解方? 台地熱潛能相當11.7座核四

2 年前

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
台灣能源轉型,地熱發電成為焦點。由於台灣地處太平洋火環帶上,初步評估,地熱發電潛能到32吉瓦。而且包含淺層地熱,以及更多的深層地熱,總計相當於11.7座核四廠的發電量。地熱能24小時發電、又是最乾淨的能源,可惜的是台灣既然有這麼好的潛能,卻礙於法規,遲遲沒能發展起來。

台灣地熱還需要發展嗎?事實上,台灣地處太平洋火環帶上,初步評估地熱發電潛能約達32GW,而且包含淺層地熱,以及更多的深層地熱,總計相當於11.7座核四廠的發電量。地熱能24小時發電、又是最乾淨的能源,台灣既然有這麼好的潛能,為何遲遲沒有發展起來,帶您了解。

裊裊白煙騰空升起,面積佔地7公頃的宜蘭清水電廠,時隔近30年後再度啟動,這也是台灣唯一一間,商轉的地熱發電廠,行政院國科會與台電公司在宜蘭清水,建造了一座地熱試驗場,時間回到1981年,宜蘭清水地熱廠設立,但運轉13年後,1993年,發電效益卻剩不到原本十分之一,被宣告產能不足和地熱資源枯竭,最終關廠。

不過如今重啟,發電量比過去多出一倍,結元能源開發總經理林伯修:「用水量幾乎是當時的一半,然後發電量是當時所發出去的電,直接多一倍,因為早先這邊,都是1.51.6百萬瓦,最多在1.7百萬瓦,就已經上不去了,用水量比現在,比我們現在還要多一倍。」

2016年,清水地熱廠交由宜蘭縣政府重新招標,5年後重新啟動,幕後功臣是結元能源總經理林伯修,商轉後裝置容量達4.2百萬瓦,24小時運轉,可供應宜蘭一萬戶家庭,全年用電,結元能源開發總經理林伯修:「我們為了現在的極端氣候,有沒有,又要節省水的耗損,所以我們最後面,選擇這個高單價的氣冷,氣冷它就不會有水的蒸發散發,又能夠減少這些資源的消耗。」

冷媒鎖在水箱內,不消耗水資源,即使面臨乾旱也能繼續運轉,「取熱不取水」的模式讓台灣地熱能源看見一線生機,因為截至109年底,台灣再生能源裝置容量9474.44百萬瓦,除了大宗的太陽光和水力外,地熱發電僅僅佔0.3百萬瓦,幾乎等同沒有發展,這樣的結果看在專家眼中,簡直不可思議。

台灣地熱資源發展協會秘書長王守誠:「台灣的地熱潛能有159.6GW(億萬瓦),可以開發的潛能,他們評估有32GW(億萬瓦),大概是11座的核四廠那樣的規模。」台大地質科學系教授宋聖榮:「這麼小的土地面積裡面,淺層地熱大概有1個億萬瓦,1千個百萬瓦,那1千個百萬瓦,如果我們不用完全開發出來,能開發出70%,就有700個百萬瓦,相當於3500個百萬瓦光電的,一個裝置容量。」

台灣地處太平洋火環帶上,初步評估,全國的地熱發電潛能約達320億瓦,包含730百萬瓦的淺層地熱,和310億瓦的深層地熱,相當於11.7座核四廠的發電量,包括北部大屯火山區有2886百萬瓦,宜蘭地熱區6170百萬瓦,花東地熱區25754百萬瓦,以及南投廬山的170百萬瓦,其中工研院估計,大屯火山淺層地熱,就佔有514百萬瓦,全台最高。

宜蘭清水地熱電廠的成功,讓很多業者開始投入地熱資源的開發,現在全台灣預估有20多家案場從事地熱開發,不過其中,地熱資源醞藏最豐富的,莫過於是大屯火山區了,這邊占全台的地熱資源,幾乎有7成之多,結元能源開發總經理林伯修:「預計是深度,應該是1500公尺到2000公尺左右,期待能夠鑽到高溫層,目標溫度是250度。」

除了大屯火山的硫磺子坪案,已經商轉的清水案場,目前有七口井,從深將近3000公尺的地熱井汲取160度的熱水,熱交換發電後再將水回注到地下,整個過程沒有耗損零污染零碳排,基載電力是24小時都能發電的穩定能源,為什麼要開發地熱,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。

結元能源開發總經理林伯修:「當日本311大地震完了,它們最快復電的,就是一個小時,能夠併網再併上去,居然是地熱,因為它系統其實就很簡單,它就是長在自己的腳底下。」日本311大地震後,東北9座地熱發電廠毫髮無傷,取代一度停擺的核電廠,也讓「地熱」,成為國際間競相追逐的能源之一。

結元能源開發總經理林伯修:「德國的技術人員,來到我們台灣,說我們台灣到處都看得到,可以洗溫泉,地上都在冒煙,很奇怪,你們怎麼沒有地熱發電,反而德國它們地上是不冒煙的,他們把地熱做出來。」林柏修所言不假,因為比爾蓋茲投資的瑞典團隊「倍速羅德」,2年前已經落腳花蓮萬榮鄉紅葉村。

倍速羅得台灣董事長暨總經理黃天德:「如果假設你跟太陽能比例,發一樣的電量,太陽能用地率跟地熱比是100倍,風電的話,跟地熱來比的話是1000倍,所以地熱是非常非常環保的,然後假設你有一個網球場的話,是比較小嘛,可以蓋一個地熱電廠,發1百萬瓦的電,這可以供應給,大概兩千家庭戶在台灣,所以非常非常小的面積,就可以發滿多電,因為這是個基載電,24小時可以發電的。」

使用土地面積小,號稱最乾淨的能源,又擁有無比資源,卻也在台灣面臨很多阻礙,倍速羅得台灣董事長暨總經理黃天德:「我們的經驗在冰島的話,我們就花10個月時間蓋一個地熱電廠,在日本比較複雜的國家,我們花18個月蓋地熱電廠,然後世界上的話成熟的國家,他們大概花2年時間蓋一個電廠,(規模)20-30百萬瓦,可是我們在台灣目前的話,花大概兩年,才做到一個探勘井。」

台灣地熱資源發展協會秘書長王守誠:「他們都面對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,就是溫泉法,溫泉法其實是不管能源的,可是你要鑽井,鑽溫泉井,你鑽地熱井,你就被納入溫泉法的管制,換句話說,地方政府他們必須審一個,他們不懂的地熱電廠。」

經濟部能源局能技組組長陳崇憲:「我們在做地熱開發的部分,很多都是在,所謂相對比較山坡地的部分,就會涉及到水土保持的問題,要先把水土保持做完以後,才能做地熱發電的開發,那時間點上面的話,基本上相對,就會比較長一點,能源局目前也有一個所謂,地熱探勘的所謂的獎勵辦法,那我們最高是可以到達一億元,讓業者在做這方面探勘的部分,能源局願意來協助,分攤相關的風險。」

一方面給予獎勵扶植,一方面卻又面臨法令限制,在台灣蓋一個電廠少說要花5年以上時間,曠日廢時是開發商共同的挑戰,至今地熱仍舊被視為是再生能源中的邊緣人,能否重新起步,考驗著執政者是否願意解決障礙。

原始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