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丟百萬尋回酬謝十萬 高鐵:有收受將退還

1,678 次觀看・3 個月前

台北市 / 劉俊男 盧以馨 採訪報導

撿到100萬現金,禮金10萬元你會收嗎!網紅蹦闆日前搭高鐵,把一只價值80萬的柏金包忘在車上,裡頭還裝有1百萬現金;經站務人員尋獲,通知蹦闆領取,他竟然阿莎力拿出10萬元,送給對方。對此高鐵證實,員工確實收下報酬,但依據《民法》規定,大眾運輸工具受雇員工,撿到遺失物不得收取報酬,後續會聯絡蹦闆歸還。

YOUTUYouTuber BER蹦闆,和助理搭高鐵,遺失手上這只黑色柏金包,站務人員獲報,幫他把包包找回來,高鐵站務人員VS.YOUTUBER蹦闆說:「好開心找回來,這是答謝你的10萬,喔真的真的真的,感謝你們高鐵謝謝。」

拿出厚厚一疊鈔票,全是要給對方的謝禮,站務員露出靦腆笑容,雙手緊握10萬元現金,敵不過蹦闆堅持還是把錢收下,高鐵站務人員VS.YouTuber 蹦闆說:「我上高鐵的時候,我的包包忘記拿了,我記得那顆包好像買70多萬80萬,妳們遺失物有這樣過嗎,金額這麼多,沒有那麼常見。」

事發在27日高鐵桃園站,蹦闆遺留高鐵的柏金包,裡頭裝有「1百萬」,經過站務人員幫忙尋回,他阿莎力贈送10萬現金,雖然站務人員把錢收下,高鐵事後回應,依據相關法令規定,公司婉拒收取這筆現金,會把錢全數退還。

記者VS其他民眾說:「如果我是上班人員的話,我可能會跟我的同事一起分享,因為如果我沒有上班的話,我就不會找到這筆錢,所以妳還是會收喔,好啦應該不會哈哈哈。」

其他民眾說:「我不太敢收,因為撿到是他們工作人員的算是義務吧,就怕被公司說你不該收下這個錢。」該不該收取10萬元報酬,民眾陷入兩難,依據民法805-1條規定,公眾場所,或提供民眾往來的交通設備,管理人或受僱員工,撿到民眾遺失物不得收取報酬,高鐵依據這項規定,要求員工歸還禮金,民眾太過熱情高額酬謝,但本於職責站務員收不得錢,只能接收滿滿感謝。

原始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