縱火3死! 前屋主欠債變租客 深夜買2桶汽油影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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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 / 徐孟蘭 許昱文 謝憲宗 報導

台中市大雅區縱火3死命案,警方查出楊姓前屋主,在房子點交前,就先在家中放了2桶共10加侖的汽油,等到新屋主帶著姊姊和律師表姊,進入屋內大約1分多鐘,就潑油點火,造成3死1重傷,警方調查,楊姓前屋主投資失敗,房子又賣掉,改當租客,結果房租又積欠三十多萬付不出來,被強制點交。縱火前,原本和他租房子住在一起的妻子和兒女,都已經提前搬到親友家住,他自己在深夜騎機車,到住家附近連買了兩桶汽油,因為量大,也導致火勢非常猛烈,釀成嚴重悲劇。

身穿藍上衣,騎著黑色機車的就是涉嫌縱火的58歲楊姓前屋主,他到住家附近的加油站買汽油,機車前踏墊上,放了一個5加侖的塑膠桶將油加在裡面,光加油就花了1分40秒,楊姓前屋主拿千元大鈔付錢,將找來的錢放回口袋裡,就騎車離開,過程中沒有特別的情緒起伏,看不出異樣,而他買油就跑兩趟,一次在10號晚上,9點19分出門,買第一桶油,9點32分回到家,3小時後,也就是11號凌晨12點13分再次出門,買第二桶油,12點26分回家,他買了2桶,類似這種的5加侖塑膠桶裝的汽油,分別花了8百多和6百多元,放在家中。

等到11日下午2點54分時,新屋主帶著姊姊和律師表姊,3個人開車抵達,一同進屋大約1分多鐘後,在2點56分的時候屋內冒出火光,接著瞬間猛烈大爆炸,新屋主從2樓跳窗逃生,他的姊姊和表姊逃生不及,和楊姓前屋主一同葬身火窟,台中市警大雅分局副分局長王啟秀說:「楊男對於林男違背當初說好的,5年後(房子)要賣回給他的約定,心生不滿,進行點交房屋程序時,故挾怨潑灑汽油縱火。」

警方調查楊姓前屋主因為投資生意失敗,3年多前將這棟透天厝賣給新屋主,他沒搬走,改用租賃方式,以一個月2萬5千元的租金,繼續和妻兒住在裡面,但楊姓前屋主,中風住院8個多月,積欠1年多的租金,被法院強制執行要歸還房屋,點交前一天,他特地請妻兒搬走去朋友家住,沒想到,他預先買了2桶共10加侖的汽油,藏在家裡,等到新屋主姊弟和律師表姊到達時,潑油點火,造成3死1重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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