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開影音-到底誰娛樂了誰?高爾夫娛樂稅有悖租稅公平

【羅開新聞中心葉怡君綜合報導】高爾夫為運動項目,然而,所有運動項目當中,政府唯獨對高爾夫球友課徵娛樂稅,形成租稅不公平的現象。翻開娛樂稅法,第三條明文規定,娛樂稅之納稅義務人,為出價娛樂之人,娛樂稅之代徵人,為娛樂場所、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提供人或舉辦人,以高爾夫球場為例,高爾夫娛樂稅由高爾夫球友繳交,由高爾夫球場代為徵收。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,二十年來針對此不合理的稅制,多次函文請願立法院、監察院及行政院,期盼政府進行政策檢討,廢除高爾夫娛樂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