羊肉攤被驗出「以豬佯羊」 業者:疑上游員工拿錯

8 個月前

新北市 / 曹維升 張德生 報導

新北市蘆洲區的果菜市場,攤商「重寧海鮮號」被驗出賣的羊肉竟不含任何羊肉成分,而是用豬肉魚目混珠,不少店家、民眾都受害;對此業者表示,羊肉已經賣了2年,都是由上游業者直接來市場兜售,懷疑是員工誤拿成豬肉,目前新北市衛生局已獲報也到場稽查,如果標示不實屬實,將依法開罰。

在新北市蘆洲區果菜市場內的攤商「重寧海鮮號」主力賣海鮮也賣羊肉,但被檢驗出羊肉不含羊肉成分,而是用豬肉魚目混珠,遭控業者楊清棋說:「我們也分辨不出來,上面(上游)的部分他們是說,可能就是因為他們現在員工也很難請,可能是拿錯了,我們是賣海產所以說,客人有叫我們才叫那個東西。」自家賣的產品無法分辨,而事發原因是標榜2台斤羊肉賣250元,比平常市售約360元還低,換算每台斤便宜50元,讓人覺得怪怪的,送驗後才曝光,也讓各界擔心,若不吃豬肉的民眾及穆斯林人士誤食下肚怎麼辦。

遭控業者楊清棋說:「(賣給)家庭式小炒那種,路邊那種炒菜一桌兩桌那種,因為我們沒有交餐廳。」業者透露羊肉已經賣了2年,都是由上游業者開車來市場內兜售,但沒有聯絡電話,品項細節更是一問三不知,民眾林小姐說:「查清楚再看看要查清楚。」民眾林小姐說:「找一些有信用的店家買,你認識他就不敢。」

新北市衛生局獲報後也到場稽查,若查有不法將開罰,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科科長楊舒秦說:「後續倘有標示不實可依,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,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,400萬元以下罰鍰。」衛生局也強調,若真有假冒且情勢嚴重,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;但得等調查出爐再做判斷,要確認業者到底是誤拿還是惡意欺騙消費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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