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地院漏寄解職書 里長續當9個月溢領40萬

4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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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頭份市田寮里長羅正田,今年2月因妨害投票罪判刑確定,依規定須立刻解職,沒想到地院書記官忘了將判決書寄出,直到11月底才補寄公文,就這樣讓羅正田再當9個月的里長,並溢領超過40萬元的里長事務費,法院坦承疏失,除了立即執行解職處分,也將追回40萬不法所得。

田寮里辦公處沒開門,屋內也看不到幹事跟里長兩人,原來幾天前里長剛收到公文,職務已經遭解除。

原來里長一家人早有心理準備,他就是苗栗頭份市田寮里長羅正田,2018年11月24日才以1313票贏過兩位競爭對手當選,結果卻遭檢舉,選前疑似找堂哥、堂嫂遷戶籍,被控妨害投票,一審羅正田認罪協商,2月26日判決當選無效確定,沒想到書記官漏寄公文給頭份市公所跟苗栗縣選委會,就這樣讓羅正田續當里長九個月,還領了超過40萬的里長事務費。

苗栗縣民政處長彭基山則說:「2月26日解職到目前,他所有(領)的事務費,我們必須要追繳,不可能有所謂的,讓他爽領事務費的事情發生。」苗栗地院庭長宋國基也表示,「疏忽的書記官,本院會召開考紀會給予懲處。」

司法正義遲到,羅正田還是被摘烏紗帽,里長懸缺,依法公告後,預計年後補選。

(民視新聞/邱俊超 苗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