藐視國會最重關一年 違反聽證.調查權最重罰2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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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張至人 陳建達 報導

國會職權修法三讀通過後,要退回重審,除了立院復議外,還有行政院覆議以及透過立委來提釋憲,總統賴清德29日也表示支持。不過不管是立院還是政院提出覆議,最後都要過半立委同意,等同公布只剩時間問題。至於透過釋憲若要暫停法案施行,學者表示,民進黨團得提出,為什麼審理之前要暫停處分。

141-2條修正動議,通過,敲下法槌,歷經四天四夜,藐視國會罪刑法修正案,正式三讀通過,未來公務員到立院備詢,如果做虛偽陳述,將面臨最高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20萬元以下罰金,而國會職權修法三讀通過的還有這些,47、48條通過。

朝野爭議已久的聽證以及調查權也通過,根據修法內容,未來立院可舉行聽證會,並邀請政府人員及民間有關係人員出席,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缺席、拒絕表達意見或證言,以及拒絕提供資料者,經立法院會決議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,虛偽陳述者則處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,並且立院可要求包含,政府機關、部隊、法人、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,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以及檔案,民間人士、法人員違反相關規定,得經立法院會決議,處最高1萬元到10萬元罰鍰。

柯建銘:「一定釋憲毫無疑義。」總統賴清德,也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立法院提釋憲,接下來執政黨想退回只剩三條路,包括立院復議行政院覆議以及釋憲,其中立院復議需要過半立委同意,確定不可行,另外行政院提出覆議將法案退回立院,立委要在15天內做出決議過半同意法案失效,總統公布只剩時間問題,最後一步則是釋憲也有機會把法案先暫停。

法學教授陳英鈐:「民進黨團要提出大法官說為什麼審理之前要暫停處分。」提出釋憲也有程序要走,立委提出聲請後經過審查庭以及憲法法庭審理後,大法官宣判合憲就維持原案,違憲則退回立院重審,法學教授陳英鈐:「社會關注的議題通常不會太久,跟這次最接近的釋字585號,當時提出不到3個月就做出判決。」三讀過後的國會職權相關法案,沒有隨著敲槌定案反而繼續打著延長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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