虐殺退休女教師 凶嫌劉志明五度被判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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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男子劉志明7年前涉持鐵鎚,擊殺退休女教師,全案被4度判死後,劉志明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,判決遭撤銷後,發回更審,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宣判,還是依強盜殺人罪,判處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,這也是劉志明第5度判死,全案可上訴。

退休女教師上菜市場買菜頭部卻遭榔頭重擊14下死亡,嫌犯逃了5天被逮,事後劉志明坦承持榔頭殺死女教師,歷審均被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,上訴後都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,而高雄高分院更三審的判決出爐。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說,「犯強盜殺人罪累犯,處死刑褫奪公權終生。」

鐵鎚虐殺女教師 劉志明四度判死 高雄高分院更三審 依舊判處死刑

7年前,劉志明酒後騎車,發現退休女教師沝被開車回家,因此上前搶車想去找分手女友談判,過程中持鐵鎚重擊被害人,一、二審法官認定他手段兇殘判死,最高法院以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,撤銷判決發回更審,更一審認為只判無期徒刑會違背正義,再判死,最高法院又以警方調查紀錄不夠清楚為由,再度發回更審,更二審仍判死,不過最高法院又以沒查明是否曾強劫2000元,第3次發回。

鐵鎚虐殺女教師 劉志明四度判死 高雄高分院更三審 依舊判處死刑

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說,「這樣重擊頭部的行為,會造成死亡這樣的結果,是完全可以預見的,他仍然這樣子做,合議庭認為這個當然有殺人犯意,至於當才我們所講到的辯解,只想搶車、只打昏人都不足採信,合議庭也認為這部分,以他犯罪的情狀並沒教化可能。」高分院以劉志明屬最嚴重犯罪,僅處無期徒刑「不足以評價劉男兇惡犯罪罪責」,包含這次,劉志明第5度被判死,全案可上訴。

(民視新聞/孫慧娟、陳凱茂 高雄市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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