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迫花千元新桶? 瓦斯行業者:桶子太舊須報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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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視新聞/鄭榮文 陳芷萍嘉義縣報導

嘉義縣有民眾跟瓦斯行叫瓦斯,業者卻說原來的瓦斯桶已經過期了要報廢,要她再花一千元買新桶。但她發現送來的瓦斯桶也是用了二十幾年,是不是下次也要報廢,又得再花錢買新桶。業者表示,一千元是鋼瓶押金,因為這名客戶是新客戶,不可能拿一支報廢的桶子去換一支可用的桶子,而根據瓦斯鋼瓶定型化契約,消費者使用瓦斯桶一年未還,還可以收取200元的使用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