製「撒旦之母」 炸彈犯吳富鋐一番判9年6個月

3 年前
ftv
21,284人追蹤中
去年12月、總統大選前1個月,嫌犯吳富鋐因為不滿當時的政治時局,竟然找人自製了有「撒旦之母」之稱的TATP炸彈,並且放在國民黨台南後壁區黨部前,試圖引爆,事後還與警方街頭駁火上百槍,吳富鋐因此身中4槍被逮,經過半年的審理,台南地院依製造爆裂物未遂、妨害公務等,判吳富鋐9年6個月徒刑。

民宅槍聲大響,員警手持盾牌,進到屋內逮人。破門撞擊,再用盾牌掩護,小心翼翼,全因為當時嫌犯吳富鋐持槍拒捕,甚至揚言要引爆炸彈。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表示,「爆炸未遂一案法院就其非法製造爆裂物未遂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9年,拒捕部分妨害公務也判處有期徒刑8月,此兩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。」

警方毫不遲疑,連續開槍,嫌犯身中3槍,全身癱軟,員警上前壓制,這起警匪駁火發生在去年12月中,當時適逢總統大選前1個月,48歲的吳富鋐因為不滿時局,竟然上網購買原料製作殺傷力強大的「撒旦之母」TATP炸彈,並放置在國民黨台南後壁區黨部,隔天警方循線找到吳富鋐躲藏的高雄苓雅區民宅,吳富鋐持槍拒捕,警方一共開了上百槍、發出5顆催淚彈才順利逮人,台南地院週二一審宣判出爐,吳富鋐依製造爆裂物未遂及妨害公務等罪,判9年6個月徒刑。

當時就怕發生意外,警方小心翼翼,把炸彈拿到荒郊野外爆破,檢警調查,吳富鋐拿了假的軍情局證件,雇用一名賀姓男子幫他承租廠房、製作炸彈等,賀姓男子聲稱不知情、遭到利用,法院認定罪證不足,判處無罪。幸好當時吳富鋐製作的TATP炸彈,因為受潮,沒有釀成傷亡,但只因為不滿時局,製作炸彈,終究得為自己的行為,付出代價。

(民視新聞/林俊明、蘇晟維 台南市報導)

更多民視新聞報導
涉詐14億遭判刑 京倫董娘反控閨密涉洗錢
找到了! 失聯8天中鋼主任 柴山下發現遺體
鐵路殺警案二審翻盤? 新鑑定「沒達精神喪失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