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不到砍她176刀致命 王鴻偉拖15年未槍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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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
4月23日憲法法庭,將首次針對死刑存廢議題,展開言詞辯論。其中一名死刑犯是富二代凶手王鴻偉,他追求20歲的張雅玲不成,2000年9月26號清晨6點多,先開車將她撞倒,再狂砍176刀,傷勢集中在頸部到胸部之間,臉幾近毀容,手段凶殘,讓死者家屬悲痛萬分。全案經7度更審,王鴻偉被判死刑定讞,但至今還沒有執行。

殺人凶手王鴻偉,一被警察帶出,死者家屬衝上前哭罵,要王鴻偉把孩子還給他,現場場景快剪,2000年9月26日早上,一名除草工人,在淡水商工路附近草叢,發現一具女性遺體衣衫不整,幾乎整張臉被毀容,死者父親說:「真的很兇殘啊,脖子剩下一層皮(遭殺百七刀房間流血水),白曉燕命案的時候,凶手有這麼狠心嗎,一次砍176刀,脖子上只剩一層皮。」

看到慘狀爸爸崩潰了,但是誰下手這麼狠,警方從報案電話找出端倪,目擊民眾說:「看到白色賓士轎車(追求被拒兇殘毀容棄屍),把女生塞進後車廂,手還露在外面,就把手拉進去,蓋起來車趕快開走。」開賓士車,還知道小玲住在哪,種種特徵讓小玲的姐姐,聯想到是妹妹的追求者王鴻偉。

時任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員警陳明信說:「一開始跟我們警方供稱是說,白色賓士車是借給朋友開,然後他那時候,那個時間他是去運動。」建商小開王鴻偉,因為追求不成,就狂砍對方176刀,第一時間被逮捕還想裝傻,時任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員警陳明信說:「我們有對他的手部,做那個血跡鑑定,那他的手有血跡,他才承認說是他動手的。」

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,他似乎沒有悔意,一審判決前,爸媽想替兒子和解,王鴻偉卻拒絕,說以免沒錢又沒了兒子,時任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員警陳明信說:「他跟家人有交代啦,如果說那我如果一樣是判死刑,那也不用,和解金如果太高的話,也不見得一定要和解了啦。」

死者家屬說:「很怕他又回歸社會(追兇嫌求死家屬終如願),想到說他還要有,回到社會的一天,我們就會覺得很害怕,20歲的小玲正值青春年華,卻就此殞落,審理期間王鴻偉7度被判死,最高法院2009年駁回上訴,死刑定讞,但15年過去了,還沒執行槍決,死者家屬想盼來的那聲正義,漫漫長路越走心也越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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