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毒冤案 討海人平反之路|再審無罪 自由啟航|華視新聞雜誌

1 年前

台北市 / 徐敏娟 採訪/撰稿 張書堯 攝影/剪輯

司法正義全民高度期待,但若蒙受不白之冤,又該如何平反呢?今天的平冤故事,時光背景要拉回2009年。當時,一艘屏東東港漁船,幫忙一名台商從菲律賓「寄貨返台」,紙箱裡的貨品,原本說是故障的DVD,要送回台灣修理,不料落地後,卻被警方查獲毒品海洛因。因此,漁船的船長陳火盛,和幫忙交貨的台商友人林進龍,兩人都被懷疑是毒販同夥,雙雙遭判刑18年。直到冤獄平反協會展開救援,加上台商後來坦承,這兩人的確不知情,整起案件,才透過再審在10年後獲得翻轉。無辜者如何度過獄中的煎熬?平反之後,又如何重啟人生下半場?帶您來看。

再審無罪自由啟航,運毒冤案討海人平反之路,司法救人?害人?避免冤錯改革起步走。冤獄平反個案林進龍說:「平常就在這邊聊天。」冤獄平反個案陳火盛說:「下魚鉤的時候在這裡下鉤。」坐在船尾,頭髮灰白的陳火盛,是昔日東港知名的黑鮪魚捕撈達人。

林進龍說:「他很厲害,從事捕撈工作他很厲害。」陳火盛說:「那時候正是我討海全盛時期,被林金群害到什麼都沒了。」林進龍說:「是不是很過分,大家都是很好的朋友。」坐在旁邊的林進龍,曾經是月入六十萬,有六艘船的船東,兩人卻雙雙捲入,2009年震驚南台灣的漁船運毒案。陳火盛說:「沒有這件事情發生,我也是跟他們一樣在捕魚,我以前的成績很好,大家都認識陳火盛。」林進龍說:「就是因為我們都從事漁船工作,現在才會被人害到這麼淒慘。」

記者徐敏娟說:「台商林金群打電話給船長陳火盛,要他幫忙把一個紙箱從菲律賓載回來,陳火盛當時人在菲律賓靠港,拿到紙箱之後就,直接把它放進船長室。沒想到回來之後,才發現當時林金群說的紙箱,裡面要維修的DVD,竟然夾藏16包,將近5.6公斤的海洛因。」

事情發生至今已經十年,各種細節、時間地點,兩人的記憶依然清晰。

陳火盛說:「在林進龍那邊抓到謝龍宗,員警知道裡面有毒品,就問這些東西是誰載回來的。他就說是我這艘船叫得利10號,警察才過來找我,員警一來就問我是不是陳火盛,我說我是,員警就說你已經出事了,DVD機裡面有十六包海洛因。那時候船長室裡面有四個紙箱,有一個是林金群寄回台的,還有三個是我朋友寄回台的,想說大家好朋友,怎麼可能想到他寄那種東西要害我們。他就是寄三台機器,我們幫他拿回來,回來就不得了麻煩了,完全沒辦法辯解。林金群知道我要回去台灣,所以他就跟我說,火盛哥聽說你要回台灣,我說對啊,林金群說你要回去,我有三台機器請你幫我帶回去修理,我說好啊放在船長室裡面。我2009年5月19日開船回台灣,那天早上七點我就進港了。」

林進龍說:「那時候林金群打電話給我,說阿龍啊,火盛的船已經進來東港了,拜託你去幫我拿,箱子上面有寫對方的名字電話,你幫我打給他,他就會來拿箱子去修理,修理完我還要再寄船上,趕快載回菲律賓。我打給火盛,火盛說他在殺魚,他在忙沒時間過去,我說沒關係,你要去船上再打電話給我,還是從我家經過再跟我說一聲就好。」

誰也想不到,一個紙箱,兩人的討海人生從此變調。林進龍說:「箱子上面有寫對方的電話,我照對方的電話打過去,來的時候拿一根菸給我抽,我說我不抽菸,我說金群寄的三台壞掉機器在那邊,要拿去他的後車箱放。後車箱才剛掀開要放進去,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員警就衝下來,擋在車頭前面,其中一個組員問我,你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嗎,我說三台壞掉的機器啊,他說不是裡面是毒品,我才回答他我被人陷害了。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那個組員,也直接回答我,說我知道你們是被冤枉的,我們已經監聽兩年多快三年了。」

陳火盛說:「車上員警跟我說,我們已經監聽八個月,都沒有聽到你們的聲音,你們沒有通聯,沒有監聽譯文,什麼都沒有,我們就知道你們是無辜的。」警方的證據,承審法官沒有採信,關鍵證人台商林金群遭到通緝,但始終滯留菲律賓,沒有被傳喚到庭。陳火盛說:「打官司就打三年多都沒看到林金群,律師說林金群有寫信回來,這樣這個證據有效嗎,法官說沒有效,法官每次都說不得採信。」

2012年8月,陳火盛和林進龍,被法官依運毒罪各判十八年徒刑。林進龍說:「我記得最清楚,到天亮要開臨時庭的時候,火盛大哥說一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。他說昨天晚上整晚都睡不著,想不開想要自殺,兩個老實人清清白白,法官都沒有猶豫,就用這種方式,讓我們的一生什麼都沒有了,我們吞不下這口氣。」

陳火盛說:「真的是,這種日子要怎麼過,這種真的很痛苦。」從此陳火盛入監服刑,長達八年。陳火盛說:「我進去服刑第三天,家人就去看我,去的時候大家都哭得很傷心,整晚都睡不著,只能想一想流眼淚,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重獲自由。」

林進龍不甘被冤枉,選擇逃亡。林進龍說:「我沒有運毒,被判十八年入獄,過一天比別人過一年還要辛苦。短短兩天,我就選擇我不要入獄,我要逃亡,逃一天算一天。逃亡期間打臨時工顧魚塭,但是都不敢做長期,因為我會害怕,害怕被通緝的身分,做太久會被識破。不敢看電視也都不敢有聲音,聽到有狗在叫,先關電視再看外面什麼情形,自己會害怕,不知道什麼時候警察會出現。」

林進龍逃亡五年,背負運毒冤屈2601天,陳火盛蒙受不白之冤,整整3653天。直到毒販集團主謀,台商林金群返台投案,兩人的冤屈才被洗刷。陳火盛辯護律師劉佩瑋說:「因為林金群回台投案後,說明了細節,這也是後來成為提起再審的關鍵證據。法院因為這個關鍵證人出現,把當時的情況說得很仔細,也證明陳火盛確實不知道,他載運的箱子裡面有毒品,所以法官後來就判無罪。」

終於還了自己清白,但68歲的陳火盛,人生也跟著空白十年,開過刀的他體力大不如前。陳火盛說:「在海上的船搖搖晃晃,我要走路要扶著東西才站得穩。太久沒有上船了,剛出去就一直吐,以前不會啊,以前到菲律賓都不會吐。」

陳火盛偶爾搭上朋友的船去捕魚,變調的青春,討海人的夢,只能在海上尋求慰藉。陳火盛說:「我討海正順利的時候,一趟船捕魚都兩百多萬在賣,發生這件事情,一些財路都斷了。我的頭髮在早期討海的時候,都很烏黑,出事情後去坐牢,頭髮才開始變白。」

手中的相片,是40歲那年,他為自己打造的第一艘漁船,得利10號。陳火盛說:「這艘船跟我幾十年也是會懷念,被林金群害成這樣,什麼都沒有了。土地賣了船也要不回來,很像一場夢。」

這不是夢,是陳火盛的真實人生,同樣經歷十年空白人生的,還有林進龍。林進龍說:「我當時有很多艘船,等我逃亡五年後只剩一艘船。懷念是一定會懷念,一手創立出來的事業,經過司法耽誤我這幾年,什麼都沒有了。人生黃金的時間都被耽誤,人有幾次春天可以浪費,我怎麼可能不怨恨。」

記者徐敏娟說:「2009年,林進龍捲入一樁東港漁船跨國運毒案,歷經長達十一年的審判,其中他還經歷五年的逃亡,2020年司法判決他無罪確定。如今林進龍回到故鄉小琉球,專心處理公廟事務。」林進龍兒子林家宇說:「最高法院通過定讞說,我爸再審通過,並停止刑法執行。那時候接到掛號信時,當下我是真的哭了,我抱著我媽哭,畢竟等了五年。」

雖然冤案被平反,還是在林進龍一家四口身上,留下陰影。林家宇說:「早上時,看到電視明明在播卻沒有聲音,就看他自己一個人,坐在沙發上看電視。聽到林進龍掛號、林進龍掛號,每次都很擔心,不曉得這個消息是好的是不好的,以前接到法院傳單都滿擔心的。2019年才正式無罪定讞,不單是對我爸來講,我覺得對我,甚至我媽、我姊來講,十年都是每個人的黃金歲月,我覺得因為司法的誤判,把我們十年黃金歲月都毀掉了。」

冤案對受害者和家人,像是被迫按下人生暫停鍵,本該保障人權的司法,卻扭曲了他們的人生。陳火盛辯護律師劉佩瑋說:「法官判有罪,其實是利用推論的方式,來推論主觀上,你可能知道裡面有毒品。林金群從頭到尾,都沒有從菲律賓回來台灣,也因為這個關鍵證人沒有回來台灣,導致沒有人能幫陳火盛證明,當時他拿箱子的時候,真的不知道DVD機裡面有毒品。」

司法救人?害人?避免冤錯改革起步走,民間團體期盼,2023年就要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,或許可以讓法官判罪,充分檢視證據。
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說:「透過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,讓直接審理。不管是交互詰問、證據開示,或是法庭上檢辯雙方的攻防變得更注重了。證據更直接地被檢視,也比較容易,可以讓被告的程序被保障,這樣子比較有助於,間接讓冤案的發生的機會變小。擔心的是,怎麼樣讓權威效應,就是法官的引導的比例,降到比較低,或是狀況可以減少,這個討論評議的過程就很重要。」

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說:「也是要有充分的對話,國民法官目前來講,我認為不能夠解決。因為國民法官就像國民兵法官,裡頭還有幾個職業法官,是將軍法官,最後他們也會接受一堆暗示。國外早已經把法官、檢察官、辯護人,他們用叫做圓桌會議,從不同角度去看一個事件,在台灣是做不出來的,因為法官一定要坐很高。」

台灣司法要改革,學者也建議,要打開受害者救濟管道大門。陳志龍說:「歐洲國家第一審,就把它當作主要審判程序,所以扎實的第一審,就不會有再後面的上訴。法官不是綁在裡頭,案件的處理者終結者,一個案子一個案子來算考績,算他的積分,這是不對的。另外一邊,檢方也給一個跟他的對口單位,可以幫忙冤案,但是因為怕有問題,所以他們用審查而不叫調查,也不是能夠用言詞跟他對話,是用書面來審查。這種案子到尾端即使平反,人民也是非常痛苦。」

期待司法改革,不再有其他家庭蒙受苦難,陳火盛、林進龍熬過冤罪歲月後,命運終於逆轉,也總算迎來自由無懼的人生下半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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