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愛人間! 21歲警器捐救逾10家庭

3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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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 / 木下翠 梁宏志 報導

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,日前騎警車執勤的途中,被17歲的無照少年撞上、造成腦死,楊庭豪的父母雖然很捨不得,但還是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,在昨(4)日下午進行器官摘除的最後任務,遺愛人間,預估超過10個家庭受惠;而今(5)日上午,樹林分局出動車隊,將楊庭豪大體,從新北市亞東醫院護送到板橋殯儀館,途中也繞行楊庭豪發生事故的現場招魂,也到樹林分局和派出所前,他的同事向楊庭豪敬禮,高喊任務結束、一路好走。

警員說:「庭豪任務結束,一路好走。」新北市樹林分局局長派出所所長,還有同事列隊排開,對著殉職員警楊庭豪,呼喊任務結束。21歲楊庭豪完成器捐,5日上午從亞東醫院出發,由警方車隊沿途護送,重回意外發生地點招魂。

楊庭豪8月2日執勤途中,遭到無照少年撞上,3日晚上被宣判腦死,家屬忍痛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,4日進行器捐手術,捐出心臟、肺、眼角膜等,器官和組織,讓超過10個家庭因此而受惠。警員說:「敬禮。」楊爸爸楊媽媽回到楊庭豪生前執勤的派出所,看著已故兒子的位子,神情還是難掩哀痛,而楊庭豪遺愛人間完成最後任務,在爸媽親友同事的陪同下,走完最後一哩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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