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前那瑪夏區長,因為在擔任兩屆區長期間,必須監督公務員辦理公共工程招標,因此利用職務之便,向特定廠商索賄,金額高達2800萬,由於金額相當高,而且審理期間前區長試圖脫罪卸責,否認犯行,合議庭法官今(16)日判處他18年有期徒刑,不過全案可以再上訴。
坐車找不到站牌 還要人教怎麼做車好幾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