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輪團體旅遊 旅行社需派領隊全程隨團

4 年前
ft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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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郵輪市場蓬勃發展,引發的消費糾紛也不少,行政院消保處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,首度公布要將郵輪旅遊納入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,未來只要是標榜郵輪「團體行程」,旅行社就得全程派領隊陪同。

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:「我們這次規範團體行程的話,必須要全程都有領隊隨行,重點就是要保護我們消費者,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的安全,在航行的過程中,船長認為說有一些風險的存在,他就可以去變更原來的航線,若岸上旅遊的地點因此做變更,這個部份我們透過,這次的法規中請旅行社在內容中,必須跟我們的消費者強調,我們的消費者可以去投保郵輪旅遊相關的保險。」

除了團體行程得派領隊,未來旅行社若標榜保證出團,無論人數多寡都一定得出團,否則會吃上罰鍰。此外,消保處也提醒民眾,由於郵輪旅遊都是採用國際郵輪的規定,船長有絕對指揮權,若遇到天候不佳,有權變更行程或出遊地點,民眾如果想多添保障,建議投保旅遊不便險,而這些新政策預計將再明年元月中旬正式上路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