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第13次僅判1年8月 民眾:判太輕

3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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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 / 王詩涵 周大翔 蕭鈺燁 報導

這樣的判決,你怎麼看?南投一名64歲男子酒駕12次,駕照早已被吊銷,結果他在今年十月時,又喝酒騎車,闖紅燈被警察抓,同樣又超標,酒測值0.58毫克,這是第13次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
最近,南投法院做出一年八個月的判刑,民眾看法多半是判太輕,懷疑這樣的判決是不是真的能夠有效遏止酒駕?酒駕男子VS.員警說:「(用吹的對不起您喝酒了)。」藍衣男子酒測棒前一吐氣,馬上就被抓包酒駕,後來測出酒測值是0.58毫克,這已經是他第13次酒駕超標,最近,南投法院,做出判決,判他一年八個月,不過很多人一聽,覺得這樣的判決難怪不會怕,民眾說:「累犯那麼多次了判那麼輕。」,民眾說:「太輕啦。」,民眾說:「十三次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耶,那如果是發生重大事故會死了多少人。」,民眾說:「抓去戒酒。」

男子酒駕記錄很驚人,民國91年被抓到1次,96年2次,98年1次,100年2次,103年1次,104年2次,106年3次,109年1次,已經是13次的累犯。

南投地方法院庭長陳宏瑋說:「法官他已經把十三次的酒駕行為考量,那另外也考量到他坦承犯行,家庭的經濟狀況,還有一些酒測濃度,然後以及犯後所生的危害,都考慮了進去。」

法院庭長考量他打零工家境貧困檢方可上訴,南投法院說,判決是考量男子要養家,家庭和經濟狀況都不好,強調如果檢方認為判太輕,可以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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