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罰不怕? 江啟臣提修法:增列死刑

3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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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徐葳倫 黃昭盛 報導

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,不幸遭到酒駕者撞上,傷重不治,也因此再度引發朝野立委醞釀修法,再加重酒駕的刑責。立委也是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就表示,他將再次提案,將酒駕致死者刑度增列「死刑、無期徒刑」,盼能終結類似的「移動式炸彈」。不過,也有民進黨立委持保留的態度,認為修法之外,該想想如何遏止,讓心存僥倖的人心生畏懼,不敢做類似的危險動作才是重點。

名嘴黃暐瀚的母親遭酒駕者撞死,引發各界關注,從政治人物到媒體人,都透過臉書向他致意。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就在臉書上說,過去曾提出將刑法第185條之3中,增列「死刑、無期徒刑」的法定刑,遺憾上次的修法,行政院反對、民進黨阻擋,最終沒有通過,這次我將再次提出。

立委(國)陳玉珍說:「針對酒駕都是酒駕零容忍的態度,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就開車上路,這種行為是絕對應該再用嚴刑峻法來處罰,加重期刑到無期徒刑甚或是死刑,這個我是支持。」國民黨提議酒駕用重典,按照現行「刑法」第185條之3規定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超標,致不能安全駕駛,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五年內再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藍營這回想再度提案增列死刑,執政黨立委態度保留。立委(民)陳亭妃說:「修法當然要修,我們不可能去阻擋,我覺得國民黨不要做政治操作,但是我們更希望到底怎麼執法讓大家可以心生畏懼,而不敢去有這樣類似的危險動作,我覺得這更為重要。」立委(民)許智傑說:「修過也已經加重刑責,當然我想我們可能還有思考的空間,就是酒精鎖,就是在駕駛座如果已經有前科的人,是不是這個要強制來執行。」如何能真正讓移動式炸彈不再心存僥倖,朝野立委除了考慮修法,也要再想想如何遏止酒駕歪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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