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業者"店內價"販售 熊貓遭罰2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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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報導

晚餐時間到了,相信不少人懶得出門,就會透過手機叫外送,不過知名外送平台foodpanda現在被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200萬!原來foodpanda限制店家,一定要用「店內價」販售餐點,但是平台還會抽成,羊毛出在羊身上,最後顧客收到的餐點,難保食材會縮水,或碰上吃不飽的狀況,而且foodpanda更規定,若顧客要點餐自取,還可以享有優惠不得拒絕。這2項行為明顯違法,餐廳業者也認為這樣不公平。因為扣掉抽成,賣出一個便當,賺的錢恐怕只剩下個位數。

華視記者黃品瑄說:「叫外送方便又省時間,有不少人就會選擇使用外送平台打理三餐,但foodpanda對餐廳業者,卻有兩項不合理規定。」點開App,餐廳如果有特別標示店內價,就容易吸引顧客點餐,但這項規定讓餐廳業者直呼,真的很不合理,餐廳業者呂先生說:「一定會就是不公平,就是可能不會賺到這麼多。」

不只要求店內價販售,讓店家成本吃不消,恐怕只能在食材上做調整,foodpanda還規定,餐廳業者必須開放,民眾點餐後可以自取享有優惠,但公平會認為這樣只是把餐廳原有的外帶顧客,吸引到外送平台上,業者還要被抽成,對營業額根本毫無幫助,餐廳業者呂先生說:「就是自取的部分他應該好像還會打折嘛,那搞不好根本就是我們基本上,會不會出1個100塊的便當,搞不好我們賺到的錢只有幾塊錢,個位數都有可能。」

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陳志民說:「主要是違反的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,這是一種不正當的交易限制的一個行為,那總共開罰新台幣200萬元。」對此foodpanda也發出聲明回應,表示目前還沒收到公平會的相關文件,後續會依裁罰內容評估是否提起救濟,但多項不合理規定,也導致顧客有可能吃到店內價的餐點,內容物卻大打折扣,恐怕已經讓外送平台形象,蒙上一層陰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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