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晶瑩副業採購糾紛 「辣杯杯」欠貨款判賠逾3百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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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黃傲天 李詩健 報導

藝人陶晶瑩和丈夫李李仁,兩年前自創麻辣燙品牌「辣杯杯」,推出多款熱賣的麻辣零食,不過兩人和合夥人因為價差問題鬧翻互告。陶晶瑩夫婦控訴供貨方,吉品養生公司總經理劉吉仁,賺價差涉及詐欺跟背信,但台北地檢署已給予不起訴處分;陶晶瑩夫婦則被告積欠貨款,這部分被法院判賠不當得利超過300萬,辣杯杯公司資產恐怕面臨查封。對此陶晶瑩今(22)日上火線直播說明,好幾度哽咽,說欠款是因為對方價格異常高、不合理;吉品養生聲明則強調,辣杯杯不付錢造成嚴重財務損失,強調誠信是公司經營準則,感謝司法判決。

藝人陶晶瑩說:「我把員工的年終都先發完了,就是如果他讓我們不能夠繼續營業,我們覺得要給員工一個交代,所以我們先把錢發出去。」藝人陶晶瑩大動作開直播,講到幾度哽,她和老公李李仁創辦的「辣杯杯」公司,和合夥人吉品養生總經理劉吉仁,撕破臉、互相提告。

藝人陶晶瑩說:「我只是想好好做一件事情,為什麼這麼難。」原來雙方因為代工利潤談不攏鬧翻,劉吉仁指控陶晶瑩夫婦,買了五萬多包貨品卻不付錢,一狀告上法院,李李仁隨後也到警局報案,說劉吉仁賺價差掏空辣杯杯公司,涉及詐欺和背信,平面媒體報導,陶晶瑩夫婦還要求劉吉仁無條件贈送股權,被斷然拒絕、因此被告,台北地檢署認為,買賣之間賺合理利潤是商業常規,給予劉吉仁不起訴處分。

而新北地院去年底判辣杯杯敗訴,得賠不當得利超過315萬元,公司資產恐怕面臨查封命運,藝人陶晶瑩說:「(新聞報導說)陶晶瑩要無償叫他贈與,有點知識有點COMMOEE(常識)好嗎,這怎麼可能說得出口呢,我們當時的說法是,請你們拿走你們的股金退出。」

陶晶瑩強烈否認要求對方無償交出股權,也說劉吉仁買來的貨,比源頭價貴太多、不合理,才會拿到貨卻不給貨款,藝人陶晶瑩說:「(被判敗訴)是因為,真的我們有收這批貨,但我們現在這個貨拿去捐了,因為那時候已經想要跟他拆夥了他不走,那不走他又來申請這個錢,我們一看再打去源頭一問,價差這麼多啊,那我不能付這筆錢啊。」

面對拒付貨款315萬一事,解釋因為有兩個官司在進行,分別是劉姓合夥人告的民事,以及他們告的刑事背信,如今是因為民事判決先出爐,因此才會有讓陶晶瑩方需要付出貨款315萬,但陶晶瑩表明確實有拿到貨,但不給貨款,主要是後面刑事背信案件並未結束,因此才沒有付這個錢給劉姓合夥人。

吉品養生則發聲明說,辣杯杯不付貨款,造能難以估量的商譽損害跟財物損失,員工也承受沉重精神壓力,強調誠信是公司經營準則,感謝司法判決,雙方對簿公堂、各執一詞,風波恐怕沒那麼快落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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