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售屋剛建成... 土地產權糾紛遭「假處分」查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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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 / 張益鈞 趙若評 報導

新成屋竟被查封!花蓮市中原路有一處新建案,已經全面完工,但日前卻遭查封,原來是這處土地的所有人有產權糾紛,有3名股東買下土地,約好不得挪為他用,但其中兩名股東卻在今年私自蓋新建案,權狀所有人查到消息提出告訴,更聲請假處分,目前這棟大樓無法繼續販售,已經買房的住戶,過戶程序也被迫暫緩,擔心會無處求償,但房仲業者說,若超過交屋日,依照契約可以向建商要求賠償。

純白色的外觀配上質感灰色調,新房子已經蓋好一樓店面完工,看起來美侖美奐,但門口板子上居然貼著法院公告,新成屋還沒入住就被查封,因為股東產權有糾紛,建案基地開始建造,從零到有一點一點蓋成夢想的家,但這裡頭卻有塊地,股東三人在102年共同買下,約定不得挪為他用由聲請人保管土地權狀,但其中兩人在112年突然索取權狀,聲請人起疑心上網查土地價登錄,發現土地居然已經賣了還蓋成新建案,氣的對兩人提告侵占和背信罪,更聲請假處分新建案的過戶則被暫緩。

房仲業者楊先生說:「我們就是要房子要房子就是保證施工,現在這個產權就是互相有這個股權上的問題,確定就是交屋遙遙無期了,他這個信託帳戶,並不會受你們股東之間去訴訟的影響,因為他等於是獨立的一個財產,所以說如果你超過這個交屋日期的話,那依照我們契約我可以要求你返還,甚至要求你去賠償我。」這起新建案位在花蓮市區,一共9層樓,一房總價約1000萬,共計14戶現在通通無法過戶,住戶花大錢卻住不到房好無奈。

花蓮市消保官李葳說:「逾期的違約金等等其實這些都有特別的規範,建商已經有很誠懇的把它全部記載在他們的契約,定型化契約上的話,這樣對消費者的保障會比較周延。」地點價格還有履約擔保機制驗收違約逾期,建商如果有很誠懇的記載在契約裡面,對消費者來說才會比較周延,因為土地產權股東鬧上法院,建案住戶無辜受害新房沒得住,還得擔心無處求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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