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 禁愛令 挨記警告 2同學請求救濟大逆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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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一間 私立高中,今年5月,校方以2名男女學生,在校內 互動親密為由,記他們2支警告,但學生認為 "禁愛令"違法,請求救濟,向 新北市政府 提出申訴,最後決議,撤銷他們的警告處分!事實上,教育部就曾 規範學校,不得將 情感交往等 類似行為,做為懲處要件,因此將再發函,請各縣市學校 檢視,是否訂有 違背情感教育宗旨的校規,如果有,就須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