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分鐘連收2張3千罰單! 駕駛訴訟獲撤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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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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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女駕駛,開車行駛在國道十號路段,一分鐘、一公里內,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,遭兩度檢舉,共開罰六千元,女子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,和連續舉發規定,提起行政訴訟,法官認為,民眾檢舉跟警方逕行舉發,本質上類似,所以第二張罰單如果要開,必須相隔六分鐘、六公里,判女子勝訴,只需罰3千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